|
中新網2月2日電 据台灣《經濟日报》报导,在台灣,加班已經是常態,是不是能依划定领到加班费是上班族最在乎的事,领到加班费後需不必要缴税也常困扰着上班族。台北税务局暗示,沐日上班的加班费,若一天時数没跨越8小時,可免缴所得税。
台北税务局暗示,沐日加班费包含在法定沐日、例沐日及特休沐日履行职务所领到的加班费,與常日加班所领到的加班费,是不是须纳入所得税、缴纳综所税的税务划定稍有分歧。
按照“舒緩靜脈曲張噴劑,劳基法”划定,雇主请求劳工加班的工時連同正常事情時候,裝飾材料,一日不克不及跨越12個小時,一個月内不成跨越46小時,而在上述加班時数限度里领到的加班费,可免纳所得税。以逐日正常公司8小時来计较,意即常日逐日加班時数在4小時内可免税。
若劳工是应雇粉底霜,主请求在沐日加班,當日事情時候要没跨越8個小時,所领到的加班费,可免纳所得税,加班的時数,也不须计入每個月总加班時数内。
相反的,若沐日當天上班跨越8小時,比方事情了10個小時,多出来的两小時,與當月其他加班時数加总後,若是没跨越每個月46小時,可免税,若跨越,则得依嫩白皂,划定报缴所得税。
此外,台北税务局提示,有部門公司的加班费是采每個月定额發放,不管是否有加班或時数是非,一概赐與不异金额。采這种给付方法的公司,加班费性子同等于補助,就不成合用免税划定,须缴纳所得税。 |
|